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选取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大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券选取主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质和丰富发行经验的机构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工作的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选取主承销商项目

1.2 项目编号:GDDC202010G066

1.3 项目内容

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选取主承销商,负责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以最终批准发行规模为准)的公司债券的承销工作;中标主承销商须为招标人企业债券过程的申报发行提供全部服务内容,后续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以及本期债券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律师、会计师、信用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等其他中介机构的服务事项,发行文件归档,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事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4 项目需求

1)申报和发行规模:申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私募公司债券(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总额度的权利),择机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期限的权利);

3)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4)发行时间:批文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时间的权利)。在获得主管机关对本次债券批准后,在批文有效期内安排发行,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需求和资金市场情况,建议具体的发行时间安排。

5)服务要求:主承销商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本公司顺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目的,制作申报材料,满足有关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可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中标主承销商应组织项目服务团队,完成财务审计、资产整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工作以及融资咨询、融资尽职调查、融资方案编制及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本次发行企业债券过程中的审计、评级、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由主承销商推荐符合发行债券要求的并经招标人确定,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发债主体及债项评级、律师法律服务等费用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若发行不成功,则由招标人支付),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纳入到投标报价中。

1.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作为本次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1.6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承销费率):0.3%/年。超过最高限价的费率将会被拒绝;

1.7 服务期限:自订立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期债券发行成功之日起 5 年止;

1.8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2 投标人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债券承销商资格。

2.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2.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另一方为联合体方,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方的承销费用比例不得低于70%。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 第一章 附件1);

2.5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如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与金额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内容)

2.6 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投标函)。

3.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出招标公告时间:于 20201029日发出招标公告;

3.2 报名时间:20201030日至2020115日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参与报名(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是授权委托人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了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联合体方的以上(1)、(2)资料和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1)。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投标人代表负责参与投标活动。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的)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

3.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广东大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广场C栋5楼)。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1191530分,地点为广东大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广场C栋5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62-3291261      

招标代理:广东大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62-3229001

邮箱:dachuancpa@163.com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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